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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查获了夹藏有蓄电池,重量24.3吨


海关查获了夹藏有蓄电池,重量24.3吨

 


近日,根据南宁海关风险防控分局的布控指令,南宁海关下属董重海关在查验申报出口的各类货物时,发现某品牌铅酸电池4557只,重24.3吨。该企业未实施出口危险品包装检验,目前该批危险品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置。 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268-2012)、《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 (TDG)等。

铅酸电池(湿)被列为第8类危险品。无符合规定的危险品包装非法出口的,如藏匿、谎报等。存在腐蚀性液体泄漏和燃烧事故的安全隐患,违反国家规定。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危险品出口需要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海关将对使用未经鉴定或不合格包装容器的危险品进行罚款。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责任,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并向口岸海关如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