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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知识

快递国际小包邮件时要注意几点


一、准寄范围:各种小件物品,货样除以下禁限寄物品外,都可以作小包寄递。
根据我国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
(1)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2)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3)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4)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5)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6)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7)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8)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9)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10)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11)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12)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12)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4)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二、封装要求:应按照所寄物品的性质、大小、轻重、寄递路程远近等情况,选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妥为包装,以便防止:
(1)封皮破裂,内件露出。
(2)伤害处理人员。 
(3)污染或损坏其它邮件或邮政设备。 
(4)因寄递途中碰撞,摩擦,震荡或压力,气候影响而发生损坏。

少量的柔软、干燥、耐压的物品,如衣服、鞋袜等,可用标准化的多层坚韧纸质封套包装 。

其他物品,应以坚实的瓦楞纸箱钙塑或金属箱匣封装。使用木箱时,箱板必须平滑,足以使五联单不致在运输途中脱落,且包裹重量在10千克以内的,箱板厚度至少为1 厘米,超过10千克的,箱板厚度应为1.5厘米;如以胶合板制成的木箱装寄的,箱板厚度可减到5毫米,但是此类木箱应用打包机加箍。 
油腻、腥味和容易反潮物品,要先用塑料袋套或腊纸等妥为裹扎,再用坚固箱匣盛装。 

易碎物品应用坚韧的塑料或纸板制成的箱匣封装,内件与箱板之间用柔软物料充分填塞。如果内件不止一件,各件之间也应用适当的物料填塞,以防运输途中因碰撞而损坏。 

流质和易融化物品以及染色干粉,应装入完全密封的容器内,再套以金属、硬塑料或质地结实的瓦楞纸箱内,在内外两层之间,须留有空隙,并用木屑、海绵或其它吸湿物料填塞,以备容器破损时能把流质吸尽。 

活蜜蜂、水蛭和寄生虫应在能避免发生一切危险的箱匣内。包裹封面上均应粘贴用明显字体写有“Animaux vivants"(活的动物)字样的签条。 



三、书写要求:国际邮件封面书写应用法文,英文或寄达国通晓文字书写,如只用法文、英文以外的其它国通晓文字书写收件人名址时,还应当用中文或法文、英文加注寄达国名和地名。 

国际邮件封面书写规格格式,应按照万国邮政联盟的规定办理,收件人名址应写在邮件封面中间靠右部份的一个与邮件长度方向平行的长方形位置,寄件人的姓名地址应写在邮件封面的左上方或者写在邮件的背面,邮件上只准写一个寄件人地址。收件人名址应用钢笔、毛笔、圆珠笔书写,使用黑色、蓝色,不可用红色书写。